2006年5月吉林邦德公司接待室来了一位中年男子,自称是吉林省延吉市人,名字叫王英。据他讲,在2004年春天,同一个从小是同学也是邻居的人叫金哲,合伙开了一家超市。两人开始生意兴隆,越做越好,挣了不少钱。到2005年时,生意下滑,金哲便起了歹意,于是趁王英出差之机,便到银行取走了俩人共同全部存款40余万元携款潜逃。
2005年5月王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经过2个多月的侦察,该案件移交到延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很快就做出了判决。但债务人一直潜逃在外,使判决的结果无法执行。由于金哲携款外逃,王英的妻子也因生病住院,孩子面临高考,使王英一家陷入极度的困境。
王英听一朋友讲:金哲有一亲属在吉林市并且关系比较密切。就向延吉市中级法院反映了情况,法院在2005年8月至2006年4月先后四次到吉林市查找金哲,均无结果。王英在这一年中也来吉林市10多次,终是无功而返。偶然在吉林市听说有一家公司能查找人,这样就来到吉林邦德调查公司寻找帮助。
吉林邦德公司听了王英的诉说,看见了法院的判决书,对王英的情况深表同情,决定接手此案,查找犯罪嫌疑人金哲。同时邦德公司与延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法院同意邦德公司协助工作。
吉林邦德公司首先对金哲亲属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还对金哲亲属家中人员实行了24小时监控,并且通过多种技术手段控制了金哲亲属家人的手机和固定电话。经过了近半个月的侦察,终于发现了金哲的行踪,并及时通知了延吉市中法。在吉林邦德公司的协助下于次日早上3点多钟在火车站将准备再次逃跑的金哲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