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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调查公司之犯罪分子特点
发布时间:2010/12/23 14:48:00 浏览次数:2074
吉林市调查公司发现惯犯和黑社会团伙犯罪分子的特点是: ①活动范围大,有的是流窜作案,异地销赃,作案后迅速销声匿迹; ②长于犯罪活动,作案手段高超,手法经常变换,善于制造假象,掩盖行踪; ③对侦探的侦察方法手段熟悉,容易识破或虚与周旋;不乏反侦探技术和经验 ④社会背景、社会关系复杂,有的在政府、公司和有关组织内部收买、安插有内线、耳目,上下勾结、内外勾结,行为诡秘; ⑤有组织的犯罪和有组织的掩护。有的团伙组织周密,分工协作。收集情报、组织指挥、实施犯罪、侧应掩护、异地销赃、洗钱、反侦探等,都有人专司其责。 吉林市调查公司发现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对社会危害大,也是各国政府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打入其内部,跟踪监视调查取证,是常用的侦探方法。无论何种调查对象,行动前都应对案情及其本人力求更多的了解,制订周密的行动计划和应急措施,保证跟踪监视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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