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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业的透视:现状、困境及出路
发布时间:2010/7/5 16:08:01 浏览次数:2264
1、在平衡隐私权和依法取证权利方面的困境这应该是目前的业所面临的实质性的困境之一。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依法享有拒绝、排斥任何未经法律批准的监视、窥探和防止个人私生活秘密、个人信息被披露的权利。一般而言,任何机构和个人在获取别人的个人数据、信息时必须事先经过批准且使用公正手段。由于家侦探并不具有国家法律所赋予的公开的、强制的手段,那么他们开展活动往往是秘密进行的,这就容易侵犯公民的隐私权。而另一方面,依法调查取证又是有效获取证据的前提,是保证当事人参与诉讼特别是民事诉讼并能胜诉的有力保障。在民事诉讼领域,一个基本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特别是随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出台,加大了当事人举证的力度,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已经不会主动去调查取证,而只是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与过去的诉讼模式相比较,这种法院审判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的转化,在很大程度上把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转移给了诉讼当事人。而当事人为了胜诉,必然会千方百计的去调查取证。而为一方当事人所需要的证据,同时必然是另一方当事人所予以保护甚至毁灭的证据,这就给证据的收集增添了难度。于是,为了取得证据,当事人在自己力不从心的时候,就不得不雇佣为其获取自己所需要的证据。 对于通过各种手段取得的证据,能否作为法院定案的依据,法学界有着很大的争议和分歧。不过在争议的同时,他们都承认通过这些方式去获取证据,确实常常是以侵犯别人的隐私权为前提的。隐私权相对的还有知情权,如果知情权是正当的,通过的途径是不违法的,那么就应该受到法律保护。<BR>比如说欠债,欠债人为躲债藏了起来,债权人因找不到欠债人而求助于私家调查机构,私家调查机构则通过一些手段将欠债人的行踪、住址告诉了债主,这种行为无疑是侵犯了欠债人的隐私权,但不能说调查者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所以在隐私权是否被侵犯这个问题上需要掌握一个尺度。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本身就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不能以保护隐私权作为挡箭牌,而否认通过行为而得到的证据的证明力。而且这些学者还认为,《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出台,对证据的取得方式比原来放宽了许多,给行为提供了发展的契机,同时也增加了通过取得的证据的证明力。不能否认的一个事实是,在法学界针对业(行为)是否合法、 是否应当继续存在和是否应当正当化的时候,业正在全国各大城市以极快的速度漫延。 2、业的合法性 对于已经遍布于我们国家大江南北的组织,如何对其法律地位进行定位,是合法组织,还是非法组织,还是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打法律的擦边球的组织,有无继续存在的必要?对此,许多学者提出:判断一个行业有无存在的必要和产业前景是否广阔,关键看其是否存在社会需求。 业务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可能有一个较大的拓展,因为随着国家法律的不断健全,人们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会日渐增多,而我们的公共执法部门却无法满足一些特定的专门需求。因此为业的存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这也是业目前业务量扩大的原因。 从根本上说,一种行为或一个行业是否合法,是以现行法律作为依据的。只要现行法律不反对不禁止,那么就是合法的,而为现行法律所禁止的,则没有合法存在的依据。当然,这里同样存在着矛盾的地方,法律并不总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也正是因为如此,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社会的广泛需求确实可以为业的存在提供一个较为正当的理由。说到底,在对待业的态度上,主要是一个权力分配的问题,即国家是愿意把原来专属于自己的一部分权力下放给民间组织,还是一直由国家进行垄断。在国家终表明态度之前,我们对于业的定性,同样只能跟他们的生存状态一样—边打球一边擦球而已。对于业的出路或者说其发展前途问题,不能仅仅看其是否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而更要注重其“合法性”问题。 社会学、政治学和犯罪学告诉我们,国家不能包办一切,仅就预防犯罪而言就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能单纯依靠官方,同时应当依靠民间的力量。因此,许多专家和学者对存在的前途持谨慎的乐观态度。在法律还未对业进行规范和调整的前提下,业若想在夹缝中生存,那就只有在行为的方式上慎之又慎,否则,如果行为方式不合法,非但取不到相应的证据(调查取证是基本的行为),严重的将会把自身也陷入到违法甚至犯罪的泥淖中去。具体而言,就是要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取证的方式、手段等的规定去行为,谨慎的在法律的钢丝绳上行走。结合前述的业所面临的困境来看,组织的出路也就在于走出上述困境。其中第一、二方面的困境是他们自身所无法控制,完全靠国家方面的态度,而后两方面特别是第三方面的困境,则是他们可以通过自身努力大限度予以避免和消除的。 业要得以发展,这终究不是一个长远之计。不过,在可以预计的不久的将来,国家将会对业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出台业方面的法律规定。到那时,无论是取缔(可能性不大),还是详加规范和引导,都将给业指明行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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