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调查服务也有着自己职业操守、服务规范、行业标准以及原则。
没有标准的服务一定是低级的,吉林调查服务也是一样的。没有确定调查标准的委托协议,首先表现的是一种对于调查业务的饥不择食,其次也或多或少表现出了调查公司经办人员的欺诈心理。签订此类无标准调查委托协议的,有一些是办理了营业执照却无米下锅的调查公司。而更多的却是无证无照的,因为他们是随时都能转移方向的调查游击队。
如果调查委托本身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委托人的调查目的又不可告人。那么调查服务的费用不管多高,吉林也一定不会接受此项委托。首先,我们不会因为自己的不负责任或见利眼开,而引起对被调查对象的任何伤害或不利,因为那样终究受害的只能是调查公司自己。其次,作为规范的调查公司,我们必须考虑规避调查服务中的各种经营风险;后,没有足够理由的调查委托,其调查目的往往也是不正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