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自身利益保护的要求不断扩大和深入,公力救济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作为私力救济的吉林市应运而生了。
吉林市的出现让人们在取证是否合法的问题上引起了讨论。
在“信用危机”的今天,为预防商业欺诈保护自身利益,对交易对方、交易项目进行调查、评估已成必然,吉林市为其提供了其他专业人员不能满足的信息;在通过公力救济仍然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的某些情况下,通过的私力救济可以得到保护。
吉林市对维护私权是有利的。只有通过法律、法规予以规范,才能保障业的健康发展。其有利因素有:为当事人调查取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打击违法行为,维护了司法公正。
受聘于当事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这种委托调查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是合法的。
吉林市业的存在和发展是社会需求的结果。